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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者们最恨的网站是哪个?

2008年7月7日 下午2:00  |  分类:流氓生活随笔

问题:域名抢注者们最恨的网站是哪个?

这个问题要是交给我们这些域名抢注的兄弟来回答的话.估计答案很统一.

这个让我们恨之入骨的网站就是百度(baidu.com)我们称之为百毒.

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考虑.

百度启动了那么多的新项目至始至终没有正式启用过一个国际域名来运营他们新开辟的项目.

他们一向的作风就是”启用二级域名”.

就像启动个人BLOG系统了,他就启用了hi.baidu.com 而不能GG那样每个项目基本都有自已的独立域名在运作.

就像最近的.google 在中国启用了中文名字”谷歌”他就收购了guge.com. 接着google 正式进入中国,他就收购了google.cn(也是从我们一位域名抢注者收上收购的,收购价格七位数),再接着,经过一阵时间的运营,google发现google.cn域名对于中国人来说实在太长很太不方便记忆了(你不要笑,就是有人首页设成百度,然后在上面搜”google”进入google.com后再搜索…),他又花大手笔收购了g.cn.

可以说像google.com这样大度、有钱而且又有眼光的公司如果再多一点的话,相信各位域名抢注者都有大钱拿了。

再回头看看baidu.com这个抠门的主,估计我们的小李子是那种挖下来鼻屎,都要留下来晒干当盐巴的人(小李子不要怪我骂你喔).从公司1998年开始运营,到现在从来没有开过一个新的域名.都是用子域名.连baiud.net 在人家手里叫卖了两年只卖十几万都没有动手买回来,而白白的看着每天几千的流量白白进入别人的网站,不免怀疑这样小气的公司是否会办得长久了.

小李子,百毒,我代表广大米农B4你,我恨你...

该投诉书仅限于CN域名,你可以向CNNIC投诉你不爽的域名,可以主张举证他们的域名侵犯了你的权益。

建议大家可以投诉,所有的单字母,包括g.cn,大家可以查看他们的whois。

这些域名早在cn域名开放注册之前就被注册并被转卖,都是不合法的,建议cnnic回收这批域名,还域名爱好者一个公平的环境。

cn-complaint 格式投诉书

cn-response  格式答辩书

 

 

第一章 总则与定义

    第一条 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进行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受本规则及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本规则制定的《补充规则》所约束。

    第三条 本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中涉及的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解决办法》: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办法》构成域名持有人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的域名注册协议的一部分,对域名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二)注册协议:指域名持有人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域名注册协议。

    (三)当事人:指域名争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四)投诉人:指对相关域名有争议,并依据《解决办法》与《程序规则》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的一方当事人。

    (五)被投诉人:指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

    (六)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指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负责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注册的机构。

    (八)域名注册代理机构:指在注册服务机构授权范围内接受域名注册申请的机构。

    (九)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经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与授权,负责解决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的机构。

    (十)专家组:指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定的审理有关域名争议投诉的一名或三名专家组成的小组。

    (十一)专家:指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认可,并在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网站上专家名册中公布的、有资格担任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域名争议专家组成员的人。

    (十二)《补充规则》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根据《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制定的补充规则。

第二章 文件的提交与送达

    第四条 域名争议案件文件的提交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向一方当事人传送的任何文件,必须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传送副本;

    (二)专家组传送给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文件,必须同时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和另一方当事人传送副本;

    (三)文件传送方有义务为其传送的文件保留记录,以记载有关文件传送的具体事实和情况,供有关当事方查阅,并用以制作相应的报告;

    (四)当传送文件的一方当事人收到通知,被告知未收到其所传送的文件时,或者传送文件的当事人自己认为未能成功地传送有关文件时,该当事人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此后,任何文件的传送与回复均应当依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指示为之;

    (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通知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更新其详细的联络信息。

    第五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被投诉人实际收到投诉书。被投诉人实际收到投诉书,或者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为使被投诉人实际收到投诉书而实施以下行为后,上述责任即视为解除:

    (一)按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WHOIS数据库中记录的域名持有人、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承办人和缴费联系人的所有邮政通信及传真地址,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的;

    (二)按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WHOIS数据库中记录的域名持有人、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承办人和缴费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当域名对应于一个网站时,按照该网站联系方式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向被投诉人传送电子形式投诉书(包括可按照相关格式送达被投诉人的附件)的;

    (三)按照被投诉人自行选择并通知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其他通信地址,及在可行范围内由投诉人根据第十一条第五项提供的所有其他地址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的。

    第六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依本规则向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传送的任何文件均应当根据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指定的方式进行。在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没有指定时,通过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通过带有传输确认的传真方式传送;

    (二)预付邮资并通过带有收据的邮寄或邮政快递方式发送;

    (三)在能获得传送记录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以电子形式传送。

    第七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或专家组提交的任何文件均应当按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所规定的方法和方式(包括份数)提交。

    第八条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在特殊情形下另有决定,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所使用的语文应为中文。专家组对任何非以中文制作的文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全部或部分中文译文。

    第九条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或者专家组另有决定,本规则规定的所有文件于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送达:

    (一)通过传真方式传送的,以传送确认书上显示的日期为准;

    (二)通过邮寄或者邮政快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回执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通过网络传送的,在传送日期可予验证的情况下,以该日期为准。

    第十条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本规则规定的期间的起算日应当是根据前条规定推定的文件最早送达日。

第三章 投 诉

    第十一条 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均可以依据《解决办法》及《程序规则》的规定向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以启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第十二条 投诉书应当采用有形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没有电子文件格式的附件除外)两种形式提交,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据《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明确请求;

    (二)投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名称)、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三)无论是电子文件还是有形书面文件,均应注明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与投诉人联络的首选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络地址;

    (四)是否选择处理争议的专家,以及选择由一人还是三人专家组。如果选择三人专家组裁决争议的,投诉人应当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专家名册中按其自行决定的顺序选择三名专家作为候选人,并写明专家姓名。投诉人也可以授权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代其指定专家;

    (五)就其所知,写明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或其代表、代理人的姓名(名称)及详细的联络信息(包括所有的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上述信息应详细具体,足以允许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投诉人的投诉书按本规则规定的方式传送给被投诉人;

    (六)写明争议域名;

    (七)确定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构和/或注册代理机构;

    (八)投诉人投诉所依据的其针对争议域名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合法利益,附带能够表明权利状况的所有资料;

    (九)根据《解决办法》,说明据以提出投诉的理由,尤其应写明:

     1、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相似性;

     2、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

    (就第3项而言,投诉人应说明《解决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各个方面。有关说明文字应遵守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规定的字数或文件页数的限制。)

    (十)依据《解决办法》第十三条所寻求的救济方式;

    (十一)如果存在就同一域名争议而提起的司法或仲裁程序,无论此类程序是否已经完结,均应当加以说明,并提交与该程序相关,且投诉人能够获得的所有资料;

    (十二)投诉书的结尾应附有下列声明,并由投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诉人确认:有关投诉是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而提出的;就本人所知,投诉书所载信息是完整的和准确的;有关的投诉及救济主张仅针对注册域名持有人,不涉及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及专家组专家,也不涉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注册服务机构、注册人员及域名注册代理机构。”

    (十三)作为附件,提交能够证明权利状况的文件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 一份投诉可以针对同一域名持有人所注册的多个域名提出。

    第十四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对投诉书进行形式审查。

    如果投诉书符合《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的要求,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人按照本规则第八章的规定缴纳的费用后3日内,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方式将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

    如果经审查认为投诉书在形式上存有缺陷,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应当及时将缺陷通知投诉人,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投诉书所存在的缺陷加以必要的修改。投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书予以修改,或修改后的文件仍不符合要求者,其投诉被视为撤回,但并不妨碍投诉人另行提出投诉。

    第十五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依照《程序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完成向被投诉人送达投诉文件之日,为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正式开始日期。

    第十六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应当将争议解决程序的开始日期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Recently ICANN changed the rules for grace deletions of new domains.For every domain registered, Dynadot pays a $0.20 fee to ICANN. (Thisfee is included in the price you pay to us.) Previously, this fee wasrefunded to us if the domain was grace deleted in the 5 day window.However, ICANN will now charge the fee even if the domain is deleted.

众所周知,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最赚钱的还是属于那些抢注域名流量的.这群人这群域名流量狂人,每天注册的域名超过五十多个,注册完后就马上停放测试流量,如果有流量的话就留下来,没有流量的话就删除.

现在icann可能感觉到每天删注的域名太多了吧,他们的服务器受不起这种压力了.钱不能你们一人白赚吧.我ICANN也要分点吧.以后每删除一个域名的话,就要收取0.20美元的费用.看来这些政策对于流量域名的测试者来说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必竟成本增加了不少.

在这些人面前.觉得自已真的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域名协会名誉理事长
(空缺)

域名协会理事长
(空缺)

域名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叶旭建

域名协会副理事长(共6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孔德菁
王军   
王列挺
叶旭建
郝鹏
黎俭

域名协会秘书长
孙亚江

域名协会副秘书长(共4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任衍慧
朱江
李大伟
杨其进

域名协会常务理事(共30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孔德菁  
尤晓东   
王军   
王列挺   
王安峰   
叶旭建   
任衍慧   
孙亚江
孙伟权   
朱江   
牟一明   
吴泽源
宋彩标
张磊
李大伟
李俊   
杨其进
杨超
郑忠兴
郑俊龙   
郑懿康
姚劲波   
姜贵鑫   
胡浩波   
郝鹏     
钟斌     
栾金奎   
龚根源   
蔡文胜
黎俭

域名协会理事(共63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连国 潍坊百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ID:聊神
丁文志 ID:老顽童
马莉  ID:mali
孔德菁 易名中国 ID:丸子
尤晓东 北京智慧东方公司  ID:大东
王军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ID:葡萄园主
王列挺 ID:王森立
王安峰 浪潮集团信息中心 ID: empireroad
王春雷 中国万网  ID:王春雷
王新 济宁图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ID:王新
王震 分类哥哥 ID:windsor
邓明义 ID: ChinaNIC.info
叶旭建 ID:丑八怪
任衍慧 ID:歪歪
刘文斌 中国万网 ID:倾城之蛇
刘君 ID: yznic  
刘勇  政府官员  ID:好喝下午茶
刘超 ID: 广航
孙伟权 杭州华炎创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ID:名餐
孙亚江 江苏滨海恒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D:5189
庄良基  厦门书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朱江 成都伊索信息科技 ID:qise
牟一明 杭州三六五网络有限公司 ID:fm165
何金伟 ID: bigname
何雨海 域名专家
余扬 ID: Egole.com
吴泽源  520.com   ID: zeyuan
吴雪奇 ID:  soulsky
宋彩标 北京环球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D: DomainUnion
张蔚 ID: 66
张磊 keji.com  ID:185
李大伟 ID: hzbbs
李俊 ID: cnpool
李强  ID: 肥猫
李云峰 大连中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ID:menvip
杨其进 ID:cck
杨超 ID:阿超
沈阳 ID: sz1961sy
林赞松 杭州三六五网络有限公司 ID:halin
郑忠兴 福州中时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ID:大开
郑俊龙 ID:i500
郑敏义 北京网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 ID: lyleo
郑懿康  ID:mazudizi
金灵 drname.com上海网都 金博士 ID: colinjin
饶亮 江西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D:寒冰飘雪
姚劲波  58.com  ID:kinb
姜贵鑫 北京光速连通科贸中心ID:狱友
胡浩波 北京宝御德科技有限公司 ID:meken
郝鹏 ID: haopeng
钟斌 myjob.com.cn   ID:zbqq
徐军超 威海市民政局
栾金奎 ID: kingnic
秦红波   ID:9sky
郭雄 ID:993
高苏华 ID: 鼠老大
阎永军 ID: jeffyan
龚根源 ID: tianshi
蒋华 ID:yybs
覃福扬 ID: 小米农
谢忠 成都三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D: Yiboo
窦伟伟 ID:e68e
蔡文胜 265.com  ID:pizi
黎俭 深圳万赛 ID:cnnic

域名协会筹备组成员(共7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军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ID:葡萄园主
叶旭建 ID:丑八怪
孙亚江 江苏滨海恒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D:5189
宋彩标 北京环球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D: DomainUnion
李大伟 ID: hzbbs
杨其进 ID:cck
窦伟伟 ID:e68e

现役流量狂人三巨头.(附绝密名单)

2008年7月1日 上午5:37  |  分类:域名玩家必备

搞域名的人有很多种

投资一元域名然后再推销卖高价的.
投资三数字域名、三字母域名、四数字域名这些硬通货域名,长期持有,稳定上涨的。
投资双拼域名、三拼域名卖终端,一个就卖几十万,还不讲价的。
投资高端英文域名,高价卖老外的。
这些成功者的利润都很高,暴光率也很高。

不过在域名市场却有另一部份人在闷声发大财。那就是搞流量域名的。

他们是域名投资里的强者,要说他们的域名流量到什么程度,

曾有域友诗一首为证。

“老鼠抖抖脚,银点震三震。
jackie睡5日,enom亏10万
旺旺出个米,易域全趴下
鬼王笑一笑,ds送帐号”

太牛了.实在是牛人啊…真是应了那句话”数钱数到手抽筋”

中国最早玩域名的一批域名界前辈名单.

2008年7月1日 上午5:11  |  分类:域名玩家必备
·蔡文胜(pizi)
·邓明义(ChinaNIC)
·丁连国(聊神)
·丁文志(老顽童)
·窦伟伟(e68e)
·高苏华(鼠老大)
·龚根源(tianshi)
·郝鹏(haopeng)
·何金伟(bigname)
·何雨海(域名专家)
·胡浩波(Meken)
·蒋湘浦(狱友)
·杰特·吴(吴树波)
·孔德菁(丸子)
·林赞松(halin)
·刘文斌(倾城之蛇)
·栾金奎(kingnic)
·牟一明(fm165)
·秦红波(9sky)
·饶亮(寒冰飘雪)
·宋彩标(DomainUnion)
·孙伟权(名餐)
·孙亚江(5189)
·覃福扬(小米农)
·王安峰(empireroad)
·王列挺(王森立)
·吴雪奇(soulsky)
·阎永军(jeffyan)
·姚劲波(yaojb)
·尤晓东(大东)
·郑敏义(lyleo)
·郑懿康(mazudizi)
·郑忠兴(大开)
·钟斌(zbqq)
·庄良基(BookSir)
·许扬

wen6bin
也就是无影,大家很熟悉的人。很久以前就说他一年卖米都赚了300万(不知道是$还是¥),现在估计更强了。

徐俊
这人真名叫徐彩俊,大家比较熟悉的是4.cn/4.com.cn,他是杭州人。古有“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今有“一家四兄弟,个个玩域名”。

qise
这是个老妖怪了,不过没进入以前那经典史册,很是可惜。很经典的就是他的beidu.com掉了被一个叫“金北度”的韩国人弄了。

善良
这也是一个怪物,在我看来,跟bigname差不多,手上很多强悍的米。

唐伯鼠
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进史册,他的成就比史册里很多人都强。

雨林
大家比较熟悉了,这2年新出来的,天津人,很虚心,中国人在国外比较活跃的几个人之一。

遗忘的幻觉
虽然比较低调,不过5数字.com他卖出了最少也有几千个,据说每个利润在1000元以上。

wappy
这个很神秘的在美留学生,经常出手阔绰,每个月域名固定收入在几十万(停放这片牛人太多,只好抓一个典型了)

cn170
济南人,玩数字com的很熟,他经手的3数字.com就有上百个了。是国内最早的3数字庄家之一。现在淡出了。

周树华
玩中文,就不得不提他,营销能力超一流,一个我们眼里不值50元的,他能卖5000$。而且是经常的。

  看到好多朋友注册了好些一元的cn域名,然后拿到国外去推销,成功的话都可能卖到上万美元,这个让论坛里的朋友们很是羡暮,一个个也注了自已认为很好的一元域名,也梦想着一米发.

  呵呵,在我看来是很不现实的想法.因为我了解他们操作手法,像论坛内的一些兄弟的作法明显是不可行的.

  近来我自已研究出了淘米,卖米的方法,准备试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发个小财...

说来好玩.原来domain.cn的名字叫易域网,好好的名字用了八年了.结果在八周年庆上,八怪同志一声令下,易域网改名成了域名城.

结果呢,导致原来的版主变成了"城管"(域名城管理员)

因为"城管"一词在现实生活中带有大大的贬意意思,众管理员们可不干了,一致反对用城管称呼他们,哈哈,看来这个"城管风波"都是万网管理城的错喔.

 附无影同志的全文声明

希望公开声明时,要尊重对手,不要鄙视对手!只有尊重对手,才能让别人更加尊重你,

出言鄙视对方,只能获得对方的更大鄙视!

别再用“城管”来调侃我或者其他版主,有意见可以直呼“无影”!甚至后面可以加上”去你的”!

一句话——你可以不尊重我,但不要不尊重所有的版主!

再有谁借”城管”来讽刺任何版主,我第一个封他的ID! ,想试就试!

讽刺他人疯了,调侃他人,这种行为最后归结为“一句玩笑话”?就能一了百了?版主小以惩罚,反被讽为“城管”,是何居心!

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假终端,装终端询价就算了,还要讥讽人!